清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652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06524日在紫光大楼一层116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符合《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3名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经审议、逐项表决,会议以7票全票赞成,做出如下决议:

1.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1.1亿元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1.1亿元,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等信贷业务,授信额度有效期自签署授信协议之日起一年。

2.通过关于公司向北京银行月坛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北京银行月坛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意上述额度由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紫光数码有限公司和紫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同使用,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等信贷业务,授信额度有效期自签署授信协议之日起一年。

3.过关于公司向深圳发展银行中关村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4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深圳发展银行中关村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4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开立信用证业务,授信额度有效期自签署授信协议之日起一年。

4.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紫光数码有限公司使用公司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紫光数码有限公司的业务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和紫光数码有限公司共同使用公司在中信银行清华科技园支行的6,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等信贷业务。同时,同意对紫光数码有限公司在上述授信协议有效期内使用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

5.通过关于公司为北京紫光测控有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北京紫光测控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海淀园支行申请的1年期1,500万元的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包括上述两项对外担保在内,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5,900万元,占公司200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4.54%。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2,400万元。

清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5月25日